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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北斗精准农业信息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秩序,保护实验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维护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所有进入和使用实验室的人员(包括研究人员、学生、访客等)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实验室使用规定

1. 实验室仅对经过授权的科研人员开放,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2. 使用者应在进入实验室前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

3.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喧哗等可能影响科研工作和他人的行为。

4. 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实验室对遗失或损坏的个人物品不承担责任。

三、设备管理

1. 实验室设备仅供科研使用,使用者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拆卸、移动或修改设备。

2. 使用者在使用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状态,如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员。

3. 使用者在完成实验后应关闭设备电源,整理好实验环境,确保实验室整洁。

4. 对于特殊设备或危险品,使用者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许可后方可使用。

四、安全管理

1.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2. 实验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品。

3.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线路、插座等无安全隐患。

4. 发生火灾、触电等紧急情况时,请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警并通知实验室管理员。

五、保密管理

1. 实验室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计算机设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实验室人员应对接触到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3. 实验室管理员应定期对实验室内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信息泄露。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实验室管理员有权进行警告、限制使用实验室等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学校进行处理,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