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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的通知

  皖农质〔2016〕193号


各市、县(市、区)农林委(畜牧水产局、畜牧兽医局),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皖农质〔2016〕19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