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重点研究中心正常运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研究中心安全工作管理,根据重点研究中心的工作特点,制定安全制度。请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研究中心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
二、对进入研究中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消防设施,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接口借出或挪用。
三、进入研究中心的一切人员,必须爱护公物,保持安静。一切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携出研究中心。校内单位借用时,需经负责人批准,不得携出校外或校外单位借用。
四、研究中心内严禁会客、集会;严禁吸烟、吐痰、乱倒污水。
五、研究中心内严禁存放任何与科研无关的物资;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贵重金属及个人杂物。
六、研究中心应注重环境卫生,并保持整洁。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仁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七、研究中心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八、室内人员遵守防火、防盗等安全规章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九、研究中心内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十、定期检查:用电、消防及环境;门窗及防盗网、锁具完好情况;研究中心卫生整洁状况等其他情况。
十一、如发现破坏研究中心规章制度者,应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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